联系智为|收藏智为| 网站地图

欢迎光临苏州智为铭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官网!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_高新技术企业认定_高新技术企业申请_苏州高企申报-智为铭略

智为服务热线:400-150-1560


联系智为

服务热线:400-150-1560

电 话:135-8498-4787

QQ:319603185

邮箱: cs@key-way.com

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3号楼301室

查账征收企业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如何填写所得税季度申报表?

文章出处:智为铭略人气:1202 发布时间:2018-04-08

简单地说,就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将应纳税所得额与15%的乘积填入申报表“减免所得税额”栏。

1、填写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减免所得税额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12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通过《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填报。

2、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下面是否小型微利企业勾选栏

1纳税人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本年预缴时,如果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50万元的,选择“是”;反之,选择“否”。

2纳税人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50万元的,选择“是”;反之,选择“否”。

3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50万元的,选择“是”;反之,选择“否”。

3、填写附表3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

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纳税人将减免所得税额填入附表3*2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纳税人,附表3*2行填写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9行或*20行×15%的积;同时填写,附表3*3行“减半征税”。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栏次选择“是”的纳税人,除享受《不征税收入和税基类减免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附表1)中“所得减免”或者附表3除小微企业外其他减免税政策之外,不得放弃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上一个产品:核定征收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下一个产品:申报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能拿到多少扶持奖励?-点击查看详情「智为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