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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_高新技术企业认定_高新技术企业申请_苏州高企申报-智为铭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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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与税收减免期的关系

文章出处:智为铭略人气:1254 发布时间:2018-07-22

为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国家给予高新技术企业很大的税收优惠政策。

苏州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高企税减

一、减税

企业所得税减按15%(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二十八条

二、延长年限

2018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811日起,高新技术企业亏损结转年限5延长至10年。

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因此高新技术企业也是按年享受税收优惠。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注明的发证时间是具体日期,不一定是一个完整纳税年度,且有效期为3年。

具体该如何确定享受高新企业税收优惠的起止时间,智为铭略小编结合例子进行讲解如下: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24

举例:A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发证时间为20161125日,企业可自2016年度11日起连续3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年度分别为:201620172018

按照上述原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发放当年已开始享受税收优惠,则在期满当年应停止享受税收优惠。

但鉴于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仍有可能处于有效期内,且继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可能性非常大,为保障高新技术企业的利益,实现优惠政策的无缝衔接,公告明确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内,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可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则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举例:B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91124日到期,B企业2019年季度预缴税,仍可按高新技术企业15%税率预缴。但是需要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年底前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2019年度可继续享受税收优惠。2019年年底前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应按25%的税率补缴少缴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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