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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2019年省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支持需求通知

文章出处:智为铭略人气:1211 发布时间:2018-10-15

各有关单位:

接省科技厅通知,现就2019年度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开展支持需求征集。有支持需求的项目分类,包括重大产业创新专题和国家高新区联合招标两种类型,具体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指已取得科技成果,经中试进入产业化开发,能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项目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处于国内**或国际先进,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项目完成后能够形成批量生产销售或重大应用示范。

3、新药类项目须完成Ⅱ期临床研究,并已启动III期临床;医疗器械项目已完成样机检验,并已启动临床研究;涉及农业种业、生产安全、实验动物等各类特种行业的项目须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4、申报企业应是201811日前在江苏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一般要求企业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持续两年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纳米招标项目一般要求企业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持续两年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5、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须建有研发机构。近两年(注册成立不足两年的,自注册起)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标准: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以下企业,比例不低于5%;销售收入为5000万—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销售收入为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二、征集流程

请计划申报的单位于20181024日前,登陆http://sme.sipac.gov.cn:9006/epservice/techsub/Apps/sme/index.php?s=/Service/Index/login,点击“科技枢纽平台——业务征集——关于征集2019年省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支持需求的通知”,下载填写“2019年省成果项目征集表”和“项目简介”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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