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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落实“苏州市自主品牌大企业与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考核评估工作办法的通知「智为铭略转发」

文章出处:智为铭略人气:1765 发布时间:2021-03-22

*一章总则

*一条为规范苏州市自主品牌大企业与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先进技术研究院)年度考核评估工作,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切实为政府开展后续指导、服务并落实相关政策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鼓励自主品牌大企业与领军企业设立先进技术研究院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1756号)、《关于落实〈苏州市鼓励自主品牌大企业与领军企业设立先进技术研究院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经信科质〔20184号)、《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苏委发〔20201)、《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系列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委办发〔20208)和《管委会(区政府)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工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苏高新管〔20208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条考评对象为苏州高新区内被苏州市政府认定为先进技术研究院的建设单位。考评以年度考评为主,在五年建设期内,每年年初对各先进技术研究院上年度建设情况进行考评。

*三条考评工作由区经发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包括:拟定考核评估办法、按规定组建专家组、对考评结果的处理等。

*四条专家组由行业专家和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共同组成,政府工作人员包括:区经发委、财政局、科创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人员。主要职责是:开展年度考核评估工作。

*五条先进技术研究院年度建设发展计划,应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鼓励自主品牌大企业与领军企业设立先进技术研究院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1756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系列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委办发〔20208)明确的建设要求和申报时承诺的五年建设目标进行制定,要突出研发项目的原创性、引领性或标志性,相关指标须接近5年建设目标的平均值,且不得低于承诺目标。每年初,先进技术研究院的建设单位向区经发委上报新一年度建设发展计划,区经发委组织专家组对新一年度建设发展计划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章考评内容

*六条考评内容包括:先进技术研究院是否有独立的办公、研发场所,研究方向是否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导向,是否有健全的研发体系和激励机制,是否有持续的经费来源。上年度创新投入、创新队伍建设、技术创新产出、技术创新效益等指标。

*七条研发投入是指除《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的研发费用范围外,还包括先进技术研究院直接管理人员人工费用及外聘专家费用、研发业务用房建设费用(不含土地缴款),以及经市工信、科技部门认可的用于收购本市双创企业或购买其研发服务的费用。大企业考评标准:大企业需承诺未来5年内每年研发投入不低于1亿元,累计不低于5亿元;领军企业考评标准:202036日前获批的领军企业研发投入按照苏府〔201756号文件执行,领军企业需承诺未来5年内每年研发投入占当年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202036日起获批的先进技术研究院按照苏委办发〔20208号文件执行,领军企业需承诺未来5年内每年研发投入占当年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其中营业收入30亿以下的制造业企业需承诺未来5年内每年研发投入占当年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5%或每年研发投入不低于1亿元

*八条先进技术研究院的人才队伍建设,5年建设期内从事研发技术人员要达到200人以上,其中本科以上人数不低于90%,硕士人数不低于50%,博士人数不低于10%,博士及以上人才柔性引进比例不超过30%,拥有行业内知名专家或省级以上领军人才达到申报承诺数。研发人员平均工资支出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支出比值系数首年不低于1.5,比值系数5年内累计增长不低于30%,或者不低于企业申报时的承诺目标。

*九条先进技术研究院的研发项目须具备原创性、引领性或标志性。

*三章考评材料

*十条考评前,各先进技术研究院对照当年度建设发展计划,围绕目前现状、资金投入、人才建设、管理运行、产出效益等方面进行自评,形成考评材料。考评材料是先进技术研究院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建设单位必须如实反映相关情况,考评材料中列举的知识产权、技术转让成果、奖励等必须是考评期内取得。

*十一条考评材料应由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单位所在地经发局(经服中心)审核盖章后,提交区经发委。

*四章考评计分

*十二条考评以权重计分为主,根据考评内容,对先进技术研究院创新投入、创新队伍建设、技术创新产出、技术创新效益等方面进行考核,专家组按照分工,对照先进技术研究院上年度计划目标和实际完成情况分别确定考评得分。

*十三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专家组集体讨论决定。

*五章考评程序

*十四条先进技术研究院年度考评包括初评、考察和综合评议等三个阶段。

*十五条初评阶段。专家组对照各先进技术研究院上年度建设发展计划审阅考评材料;区财政局委托审计事务所对各先进技术研究院上年度研发投入、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研发人员平均工资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比值指标进行专项审计。

*十六条考察阶段。专家组听取各先进技术研究院上年度建设情况汇报,通过现场核查、质询、交流、打分等方式,考察建设和运行情况。

*十七条综合评议阶段。专家组根据初步评议、考察及打分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考评意见。

*六章考评结果

*十八条先进技术研究院的考评结果分为优秀(≥90分)、良好(≥80,<90分)、合格(≥60,<80分)、不合格(<60分)四类。对考评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先进技术研究院,其中考评优秀的全额(按考核年度研发投入20%,*高2000万元)扶持,考评良好、合格的按全额的60-90%(与考评得分值相对应)扶持,考评不合格的当年度不予扶持。区经发委、财政局就考核结果联合行文上报管委会批准后拨付。

*十九条对考评不合格的先进技术研究院给予一年整改期,期满后由区经发委组织专家组进行考评,考评仍未合格的,区经发委将上报管委会和苏州市工信局,视情况予以调整。

*二十条先进技术研究院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附则

*二十一条专家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科学、公正、独立地行使职责和权利;不得对外发布相关过程信息,不得收取考评对象任何费用。

*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区经发委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苏州高新区先进技术研究院年度考评办法》(苏高新发改〔201833号)不再执行。

附件:

1.苏州市自主品牌大企业与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年度考评表

2.关于先进技术研究院年度考评赋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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